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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进入的风险与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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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2002年12月1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Ⅱ)投资中国的A股市场。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
作者 陈云 朱强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05年第2期185-200,共16页 Economic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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