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P2P软件案相关背景:索尼案及规则三、P2P软件案四、索尼规则与积极诱导规则解读五、P2P软件案判决的影响六、P2P案引发的问题评析七、版权法的精髓透视八、余论:数字化时代的感悟一、问题的提出米高梅(MGM)公司诉格罗克斯特(Grokster)有限公司案(Metro-Goldwyn-Mayer Studios,Inc.,et al.v.Grokster,Ltd.,etal.)(以下简称P2P软件案)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以下简称高院)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07年第1期272-307,共36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郑友德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05730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