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是世界上单一制历史最长的国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始终存在,导致了中国政治生活中集权与分权的不断循环。如何既能让中央对地方行使有效的控制权,又能使地方在享有一定的自主权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性,是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永恒主题。本文通过选取的中国西部地区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经验实证材料,分析了中国地方经济法治在转型宪政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及动态调整的可能,认为地方民主制度及制度能力的缺失是理解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最后,提出了建立地方利益的表达和协调机制以及通过发扬地方民主加强地方与地方协调合作的解决思路,以期探寻区域经济发展的法治基础。
出处
《经济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1期17-37,共21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由探索课题“区域法治研究”(11LZUJBWZY04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