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8年多来取得不少成绩,但仍未达到社会公众预期。从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历史经验来看,其长期以来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竞争文化很好地促进了该法的实施。强有力的竞争文化有赖于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卓有成效的竞争宣导工作。作为缺乏自由竞争传统的国度,我国应通过包括严格执法、有效宣传等竞争宣导工作来培育良好的竞争文化,从而促进《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5年第1期61-72,共12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研究”(15BFX123)
2013年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有关疑难问题研究”(01001912)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