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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流变与方法转型:中国公司法研究四十年(1978~2017)——以“法学三大刊”为研究对象

Knowledge Evolution and Method Transformation: Forty Years of Chinese Corporation Law Study(1978-2017)——Taking the “Top Three Legal Journals” in China as the Research Ta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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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78年至今的中国公司法研究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1978年至1993年为时间区间,是以价值分析为主要范式的立法论时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价值分析方法。第二阶段以1994年至2005年为时间区间,是以逻辑推演为主要范式的修法论时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逻辑分析方法。第三阶段以2006年至2017年为时间区间,是将规范教义与社会事实并重的解释论时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这三个阶段在时序上并非机械替代关系,而是互有交叠。
作者 王植民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8年第1期277-303,共27页 Economic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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