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收费公路和公路经营权的提出二、作为资本和商品的公路三、公路经营权的法律定位四、路政管理的改进:特许权的公共特性五、特许权授予:经济合同关系的塑造六、收费制度之改进七、政府角色的再定位1994年,交通部颁布了《公路经营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中国高速公路的建设引进多元投资主体,实现多元融资开辟了道路。然而,作为一种名义上的新型权利,无论是法学还是经济学对此都缺乏应有的关注。本文试图对这一新型权利的界定进行探讨,包括对这一事实权利的法律认定,获得和边界,以及权利侵蚀。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2002年第1期206-264,共59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