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股权众筹面临的法律困境三、境外股权众筹法律规制的分析与借鉴四、我国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制探究一、问题的提出股权众筹,是指融资者借助众筹网络平台向广泛的投资者募集项目资金,并以相应的股权作为回报的融资创新模式。我国股权众筹正飞速发展,却与传统融资的法律体系以及监管架构产生了不适性,踩着非法集资和监管不明的雷区。2014年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明确指出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能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CSSCI
2014年第1期229-240,共12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暨南大学2013年“挑战杯”竞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众筹商业模式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暨南大学2012年优秀本科推免生科研创新培育计划项目“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332201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