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引言一、水资源产品价格及其调整的特殊性分析二、民用水价调整机制改革的演进、现状与问题三、完善我国民用水价调整机制改革的法律对策引言水是生命之源,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关乎国计民生。以目前的科学技术还未寻找到或开发出水的替代品,加之水虽然属于可再生资源,但若被严重污染即不可再生,在世界人口逐年增多的情况下,水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稀缺性,因此,节约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场基本价值规律,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CSSCI
2015年第1期138-155,共18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史际春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用型资源产品价格法律规制研究》(14BFX18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