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调解在法律规则不明之金融案件中的价值二、调解在法律规则明确之金融案件中的价值三、金融信息不对称趋势与金融调解的长期性价值四、宜通过当事人自愿授权来实现专业金融调解机构的权威五、小结中国当下金融纠纷~①的一些特质凸现了调解机制的价值。一是相对简单原则化的法律制度规则滞后于金融实践的发展。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CSSCI
2015年第2期227-237,共11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北京社科基金(14FXC035)
中央财经大学121博士发展基金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