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法律性质不明确二、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补贴损害了行业竞争秩序三、网络预约租车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四、网络预约出租车面临法律监管上的困境五、规制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法治路径六、结语网络预约租车属于'互联网+'模式的一种。主要是利用移动支付、评价系统、GPS、LBS~①等网络技术手段,通过整合线下闲置的司机和车辆,将供需方进行精准匹配,减少交易成本,并以较低价格提供租车服务。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261-281,共21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