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原因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应一概而论的全部纳入房屋征收条例适用范围。但《土地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是"国家征用"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所以征收集体土地形成的房屋拆迁肯定应纳入房屋征收条例适用范围,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形成的房屋拆迁不应纳入房屋征收条例范围。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城市居民房屋征收拆迁政策和补偿补助标准应保持一致。
出处
《商业经济》
2008年第A07期77-78,99,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