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辞源》(1980年修订第1版)1379页“方”字条下共列了十八个义项,第一个义项,亦即“方”字的本义是“方圆之方,指形体正直者”;第二个义项是“并船”,“也指竹木编成的筏。”我们认为,关于“方”字的本义,《辞源》的解释是错误的;当依《说文》,释作“并船”。 首先,《说文》的解释可以证之于古文字。“方”字的篆文写作,基本上保存了古文字的特征。甲骨文的“方”写作(见罗振玉《殷墟书契前编》)。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Z1期33-34,共2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