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理的分类问题一直是逻辑史上有分歧的问题。分歧的根源在于对推理的实质有不同的理解。演绎推理是传统逻辑的精华。也是历代逻辑学家研究得最充分的内容,但人们对演绎推理的实质仍有不同的认识,因此,关于演绎推理也就有不同的定义。国内的逻辑读物中常见到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二,既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的推理,又是前提蕴涵结论的推理;三,前提蕴涵结论的推理。笔者认为:“从一般到特殊”,不是演绎推理的实质。而“既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38-42,27,共6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