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金融创新的日益发展,金融犯罪也日益滋生。金融犯罪作为核心经济犯罪,其对经济系统和体制的危害,犹如病菌对人体血液和神经等核心系统的侵袭。然而,面对大量的金融犯罪,我国现有的金融刑法规制却显得捉襟见肘,因此金融刑法改革势在必行。本文立足于宏观层面,对金融刑法改革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金融刑法改革有所裨益。
出处
《经济刑法》
2006年第1期114-138,共25页
Economic Criminology
基金
刘远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欺诈犯罪立法完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