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11月15日,第五十五届联大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该公约是目前全球第一个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贿赂犯罪确定为国际犯罪并已生效的国际公约[1],在此公约的基础上,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了以国际商业贸易中的贿赂犯罪为主要规制对象和基本内容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但上述两个公约对贿赂犯罪的称谓有所不同,前者称为腐败犯罪(criminalization of corruption).
出处
《经济刑法》
2007年第1期100-110,共11页
Economic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