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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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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堵漏条款,即当刑事证据条件不能证实涉案财产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所得且财产数额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前提下,立法所采取的一种“折中”处罚办法。我国第一部刑法没有将这种情况规定为犯罪,这与当时的收人水平较低、立法条件不成熟等因素有关。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一夜暴富,生活奢侈,一时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作者 黄敏
出处 《经济刑法》 2008年第2期307-313,共7页 Economic Crimi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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