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个人主义立场或者团体主义立场而产生的法益保护哲学根基选择的左右摇摆,以及出于法益机能考量的法益具体内容的描述与界定,构成晚近经济刑法法益理论演进和发展的两条主线。经济刑法法益在范围界定、规范解释和合理性供给等方面仍面临不足。为此,有关经济刑法法益的新学说不断推陈出新,试图解决其中的一系列难题,却似乎总陷入左支右绌、捉襟见肘的困境之中。
出处
《经济刑法》
2018年第1期3-14,共12页
Economic Criminology
基金
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刑事法创新学科”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