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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重申对三资企业进出口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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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重申对'三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外商投资企业只能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和进口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除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外,不得收购或代理其他企业的产品出口。
出处 《社科与经济信息》 1994年第8期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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