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例原则在德国由行政法扩展至刑事诉讼法,符合公法领域的"家族相似性"特点以及刑事诉讼规律。在将比例原则引入刑事诉讼领域时,应当着眼于揭示其对于刑事起诉程序和刑事审判程序的规范作用,以凸显其基本原则的功能;同时,在对于法律实施行为的约束功能之外,更要挖掘比例原则在制定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构造功能。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比例性特色有所增强,但由于比例原则未能提升为一项明确的立法原则,因此,在相关制度与程序的比例性设置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15年第2期224-235,共12页
Jinling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型期公众道德需求的司法应对研究"(13BFX006)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