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人员工资制度的改革困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程中的突出障碍。过低的薪酬水平、迟滞的改革节奏,导致司法责任制改革“去行政化”的力度被削弱,并在问责举措不断强化的背景下产生约束疲劳的“内卷化”效应,严重制约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纵深行进。对此,本文认为,央地之间财政支出责任分配的失衡,法检机关相对的弱势地位和有限的改革策略,以及司法人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优薪制的认同缺失,是导致工资改革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现阶段应当把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利契机,加快理顺司法人员工资财政支出责任的分配关系,统筹提升司法体制改革各环节之间的协调水平,深入开展系统内外双向的司改公关,使工资制度改革平稳落地。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164-174,共11页
Jinli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