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监守自盗犯罪,并使其与盗窃罪区分开来,是我们运用法律武器,准确地打击犯罪所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个问题。我国刑法对监守自盗犯罪没有单独规定。只是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中规定,监守自盗犯罪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论处。但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中没有对监守自盗犯罪做更多的说明,而是在贪污罪的基本特征和概念中为监守自盗犯罪的性质提出了理论规定。
出处
《净月学刊》
1988年第2期36-38,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