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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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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建设〔2013〕13号各工程勘察资质单位: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28号)。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工程勘察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本次填报工作,单位领导要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上报数据完整准确。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电子数据报送我厅;工程勘察乙、丙级、劳务资质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电子数据报送我厅。三、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表格邮寄我厅。
出处 《吉林勘察设计》 2013年第Z1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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