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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木结构建筑》等19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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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质函[2014]31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编制的《木结构建筑》等19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木结构住宅》(07SJ924),《混凝土后锚固连接构造》(04SG308)。
出处 《吉林勘察设计》 2015年第1期52-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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