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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发文:全面推行“五证合一”,2018年1月1日后原证书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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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2016年7月28日,工商总局、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
出处 《吉林勘察设计》 2016年第3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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