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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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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推动一个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可以很大程度反映该地区的精神文明水平。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吉林省长春市制定《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城区政府.
出处 《吉林勘察设计》 2019年第2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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