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月29日,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12350"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同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专用信箱、电子邮箱和传真,并在本部门网站设立"安全生产网上举报"专栏。举报电话接听、传真接听、信函拆阅以及电子邮箱和网上举报专栏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专项承办。进一步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出处
《吉林劳动保护》
2014年第3期18-19,共2页
Jilin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