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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监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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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近日,浙江省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酝酿、深入调研、多次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办法共5章24条,着重就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依据、原则和程序、内容与形式,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
出处 《吉林人大》 2013年第12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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