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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省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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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从3月28日起,我省正式施行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妇的两孩政策。据统计,我省是全国第16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实施"单独两孩"的必要性3月26日上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隋殿军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作者 郭明辉
出处 《吉林人大》 2014年第4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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