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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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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立法法》实施一年多来,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相关市(州)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获立法权的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和延边州机构全部到位、人员全部到位,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顺利起步,正在有序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做好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
作者 琳娣
出处 《吉林人大》 2016年第9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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