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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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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藏:修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近日经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2010年11月26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在流动人口界定、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规定等方面作了修改。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革生介绍,法制委员会针对流动人口的界定。
出处 《吉林人大》 2017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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