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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意见是不可忽略的意思表示要件——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解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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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法解释三中的第七条第一款,从内在逻辑上来说包含了父母的意思表示要件,并且是不能省略的。
作者 李昂澍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46-47,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Institute of Soc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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