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论——耶稣之论《圣经》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这可以说是代表了新约圣经作者的目的和用意。但《新约圣经》之成为正典,已属第二世纪以后的事。惟是圣经的演绎和传承,应以耶稣亲自的论证始有正确的权威性,诚如耶稣所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为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
出处
《金陵神学志》
2019年第S1期46-60,共15页
Nanjing Theologic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