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指出:“对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基层单位内部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对话,应分别在国家、地方和基层三个不同的层次上展开。”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与统战工作对象的协商对话,则是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可是,怎样才能把基层单位的协商对话制度建立、完善起来,还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出处
《吉林艺术学院学报》
1988年第S1期81-82,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University of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