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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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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出处 《吉林政报》 2004年第1期30-3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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