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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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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机构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
出处 《吉林政报》 2004年第6期21-23,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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