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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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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指出,根据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对其中的211项暂予保留。这些项目,主要是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还将逐步取消或作必要的调整。
机构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
出处 《吉林政报》 2004年第19期23-31,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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