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9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处 《吉林政报》 2005年第19期17-20,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