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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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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在我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重要时期。
机构地区 国家林业局
出处 《吉林政报》 2006年第3期24-2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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