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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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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以下称电子口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设的跨部门电子政务工程。电子口岸的建设对改善各地投资环境,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步伐,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
出处 《吉林政报》 2006年第10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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