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吉政发〔2011〕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要求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将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方针、政策。
机构地区 吉林省人民政府
出处 《吉林政报》 2011年第14期21-23,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