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政发[2012]1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排查、检查、核查制度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