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吉政发[2012]4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根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机构地区 吉林省人民政府
出处 《吉林政报》 2012年第21期8-12,共5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