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政办发[2018]1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在长春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30日在长春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长春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