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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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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工商法字[2018]80号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全领域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最适宜'四新经济'发育成长的营商环境,为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注入新的动力引擎,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出处 《吉林政报》 2018年第16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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