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放贷人条例》,试图将民间融资活动合法化、阳光化。若此制度能在近期施行,那么放贷人必须通过备案登记获得合法放贷资格,这将为民间融资监测提供较好机遇。本文认为,条例出台后,国家应成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对出借方、借入方的资金借贷活动进行登记备案,监测资金来源与去向。为促使交易双方登记备案,国家应从正向激励和反向惩罚两个方面提供保障措施,对于登记备案的双方提供法律举证义务,对不登记的双方进行罚金或者提供法律援助。
出处
《经贸实践》
2015年第8X期88-89,共2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