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备受关注的"新型城镇化"没有明确提及,但确定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三中全会还要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抵押转让使用收益等权利提出规划。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临数量持续减少、质量呈下降趋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后备资源有限的严峻形势,如何在新型城镇化中有效保护好耕地,是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出处
《经贸实践》
2015年第15期332-332,共1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