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情2014年3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雇佣他人将其购买的"雕花机"搬运进工厂,由于机器体积太大,无法从大门运进院内。犯罪嫌疑人遂用叉车将大门右侧围墙撞出一个缺口,并且在没有排除安全隐患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让不具备特种车驾驶资质的王某某驾驶叉车将机器从缺口处运进院内。搬运途中叉车车轮陷入沟渠,在围观群众上前查看时,缺口右侧围墙突然倒塌将被害人刘某某(围观群众)砸中,后被害人送医治疗无效死亡。
出处
《经贸实践》
2015年第16期378-378,共1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