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国民素质也在不断提高,我国公民对自身权力与责任的认识更加深刻。老百姓更积极的去关注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决策,而政府职能的不断完善也促进了公民参与政府议事相关制度的改进,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更是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之一。关于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符合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这一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公众、政府与参与途径这三个基本要素。
出处
《经贸实践》
2016年第2X期204-204,共1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