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项招标"是建筑施工企业对与工程成本有直接影响的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和外部劳务使用等三项工作,实行招标采购的制度,是企业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必要政策。"三项招标"中的各个环节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十分容易产生消极怠慢,甚至是贪污腐败的情况,极大的损耗了企业的效益,也不利于企业的风气,限制住了企业的发展前景。对此,只有做好"三项招标"的监督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环节的操作程序,细化分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维护好企业的利润。
出处
《经贸实践》
2018年第8X期273-273,共1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