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大通过的《预算法》中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此次立法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价格招标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但由于我国部分省市不具备开展这两种操作方式的条件。因此,有些省市将选择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国库现金管理,但是当前我国地方库存现金管理较为滞后,规章制度仍不完善、操作管理有待加强、预测机制尚未进入实践阶段,地方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本文主要从地方财政存款转商业存款的意义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为控制风险提出可行性建议。
出处
《经贸实践》
2018年第15期129-129,131,共2页
Economic Practice